近日,东丰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重大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利用合同诈骗共骗肉牛120头,价值64万余元。
2012年12月10日,东丰县公安局接东丰县那丹伯镇肉牛养殖户孟某等14户农民报案,称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赵某在那丹伯镇黄牛牲畜交易市场合同诈骗肉牛120头,价值643630元。因该案受骗对象涉及到许多农民,赵某又去向不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指示经侦大队要迅速破案,尽最大可能挽回受骗群众损失。办案人员一方面立即对赵某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同时将其上网通缉;一方面趋车数千公里前往江苏、安徽、山东等地调查取证,搜集犯罪证据,查明赵某逃跑方向;一方面迅速将该案上报到辽源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市局和外地警方的大力支持。办案人员通过二十余日的艰苦、缜密工作,终于获取了赵某藏匿在山东省蓬莱市的重要线索,办案人员立即赶往蓬莱对赵某进行抓捕。到达蓬莱后,经过数日的蹲守,于近日成功将赵某抓获。
赵某到案后,经审讯,其对合同诈骗养牛养殖户卖牛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赵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在这里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对方的真实信息,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必要时要对合作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证据,如果发现对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属合同纠纷案件可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属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