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省交警部门将在各地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范围
群众举报的假牌套牌车辆;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自动预警的假牌套牌车辆;
1年内2次以上补办机动车号牌记录的车辆;
各地研判比对确定的假牌套牌嫌疑车辆;
路面执勤过程中发现的假牌套牌车辆。
——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
——对车辆有盗抢、走私嫌疑的,移交刑侦、海关缉私部门立案查处。
——对使用假牌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责令违法行为人全部依法接受处理。
——对机关公务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的,在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当地纪委监委。
——对查处的假牌套牌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并推送“信用中国”网,实施联合惩戒。
——对出租车、网约车、军车假牌套牌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
处罚标准
使用假牌,包括使用非公安机关发放的机动车号牌,采用涂改、粘贴等方式改变机动车号牌字码,处罚代码为57012,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
挪(套)用号牌,包括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使用已转出、注销车辆号牌,处罚代码为57042,罚款5000元,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证件,包括使用非公安机关发放的行驶证、驾驶证,通过替换其他驾驶证、行驶证照片等方式变造证件,处罚代码分别为57022、57032,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
假牌套牌假证的危害
一、扰乱交通安全秩序
由于使用假牌套牌可以逃避电子警察摄录,这类车在行驶时往往存在超速、闯红灯、乱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的通行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严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车牌被他人套用后,车主们苦不堪言,在未找到套牌车或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前,被套牌车主可能面临相当数量的罚款,车辆也可能不能合法使用,驾驶证信息亦被锁定,妨碍正常办理年审、换证等业务。
三、增加事故侦破难度
这类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车主往往依仗自己使用的车辆号牌是假牌套牌,容易驾车逃逸,从而导致事故侦破难度增大,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一些盗窃、抢劫、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其作案工具往往使用了套牌车辆,这类车辆即使被发现,也难以查证,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给国家经济造成损失
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机动车,特别是走私车及营运车辆,不办理正式的注册登记手续,脱离公安、税务、交通等部门的监管,偷逃税费,造成国家税费流失。
专项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在每月5日、15日、25日将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员出战、全警执法,在全省范围内掀起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整治高潮。
提示广大驾驶员,要认清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的危害性,主动杜绝违法发生,并要严密保护自身车辆牌证信息,防止牌证信息泄漏,被他人挪用、套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对发现使用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0431-85813588。
全省交警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力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保护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和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