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14时51分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双辽分局指挥中心民警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大货车突然停在了大富互通立交(长深高速与大广高速交汇)长春方向行车道内。由于此时同车道车流量较小,这辆大货车在监控画面上显得十分突兀。
民警将摄像头拉近,发现从货车副驾驶下来一名男子将一条淡蓝色毛巾卡在了前车牌处,将整个号牌挡住。接着,该男子又指挥货车倒车转至辽宁沈阳方向。整个过程不过两分钟,但在高清监控下,男子所做的一切都被完整记录了下来。
分局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前方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15时30分许,那木斯省际公安检查站民警拦截该车。在民警向该车驾驶员及乘员出示相关视频证据后,二人对遮挡号牌、高速公路倒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该货车从内蒙古通辽驶往辽宁沈阳,在行驶至长深高速与大广高速交汇的大富互通立交时,驾驶员李某某发现走错路了,便停在了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准备倒回去。为躲避电子监控摄录,同车人员王某使用毛巾对车牌进行了遮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遮挡号牌、高速公路倒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其中,遮挡号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高速公路倒车: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经查获,驾驶证将一次记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