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行为堪称道路安全“杀手”,危害后果往往是害人害己,但总有些司机以为超载被查到的几率很小所以心存侥幸。吉林高速公安重拳出击,现将近期查处严重超载,违法行为曝光如下:
吉H79666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刘显发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9月26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公路(延吉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吉H63131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郜文君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9月26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公路(延吉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吉H93956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周凤桐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9月26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公路(延吉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黑LB4173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徐凤江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0月13日
违法地点:京哈高速公路(长春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辽P73411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宋玉成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0月25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公路(白城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辽NV8277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宋文良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大广高速公路(松原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蒙E65102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王晓飞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大广高速公路(松原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黑M10484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张忠元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大广高速公路(松原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黑MD2026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王盼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大广高速公路(松原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黑BY4243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驾驶人:单志强
所属企业:个人
违法时间:2018年11月11日
违法地点:大广高速公路(松原分局)
违法行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50%的违法行为
处罚:卸载转运,罚款2000元
记分:驾驶证记6分
三车相撞致9死 原因大货车超载
2017年7月6日,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111国道336公里处发生一起三车相撞致9人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前方一辆旅游客车发生刮碰,随后旅游客车又与对向一辆小型汽车碰撞。经查,事故原因为大货车严重超载(核载31吨,实载150吨,超载380%),在大雨天行驶至长下坡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无法及时避让,追尾碰撞前方客车。最终导致9人死亡、28人受伤。
拒绝超载 当心大货变大“祸”
超载大货车所承受的压力远远高于正常的大货车,这极大地削弱了车辆的安全性能,使超载大货车成为道路上的“定时炸弹”。
❖ 影响车辆使用寿命
载重限值是汽车设计制造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一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 增加行车安全隐患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同时,超载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超载大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侧翻。
❖ 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据分析,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货车超载会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破坏。
杜绝超载违法行为
为了大家的安全,吉林高速公安将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各位大货车司机,也许你是为生活所迫,也许你是为了一趟能多赚些钱,但是“违法”这条捷径背后却潜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请杜绝超载违法行为,因为家人还在等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