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务资讯 > 公安要闻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我省开展“天目-17”禁种铲毒行动 铲除罂粟11152株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7-11-03 15:27: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11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吉林省“天目-17”禁种铲毒行动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共发现并铲除罂粟11152株,破获非法种植罂粟的刑事案件1起,查处非法种植罂粟的行政案件54起,总计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54人、批评教育248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较多的磐石市、东丰县、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县、柳河县、辉南县、集安市、梅河口市的23个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倒查问责, 6名乡镇领导干部被予以党政纪处分,45名乡镇和单位领导干部被通报批评。

  “天目”禁种铲毒行动借助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手段,对毒品原植物种植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准确率达到百分之百。今年初,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开展“天目-17”禁种铲毒行动并下发行动方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员会主任、省公安厅厅长胡家福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禁毒委员会积极抓好禁种铲毒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今年61日至1031日,省禁毒委员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天目-17”禁种铲毒行动,从禁种宣传、踏查铲毒、打击查处和综合治理等环节,全面推进禁种铲毒工作。

  据介绍,省禁毒委员会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各地也分别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部署,积极推动落实。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推动将禁种铲毒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工程,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禁毒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把禁种铲毒责任真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屯,直至到户到人。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级禁毒委员会及成员部门强化推进工作落实,公安、农业、林业、教育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当地禁种铲毒工作实际,利用各类传统与新型宣传方式,深入开展禁止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动2300余人次,发放《禁种铲毒》通告2.2万份、宣传单13万份、张贴禁种标语800余条,起到了明显的教育和警示效果,群众禁种意识全面增强。7月中旬,省禁毒委员会借助无人机航测技术,对全省各地非法种植罂粟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测,在确定非法种植罂粟地块后,立即进行人工实地核查,最终确认罂粟种植地块1679处,实现了科技手段精准发现,人工踏查不留死角。工作中,省禁毒委坚持督导检查,强化调查处理,对各地发现并报告的毒品原植物,立即进行核实,并组织铲除销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7月中旬以来,全省各地出动警力700余人次,对所有非法种植的罂粟全部予以铲除。

  在禁种铲毒行动中,公安机关依法坚决打击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今年7月,通化县石湖镇公益村居民高某在自家院内非法种植罂粟598株,通化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磐石市居民郭某在自家院内非法种植罂粟39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各级禁毒委员会加大对问题严重地方责任追究的力度,建议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对涉及乡镇党委、政府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6人被给予以党政纪处分、45人被通报批评。

  毒品是人类的共同敌人,禁绝毒品是每个公民、整个社会的责任。吉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黎海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省各级禁毒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将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长期坚持、锲而不舍,对毒品原植物坚决做到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对相关人员坚决做到立案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在全社会营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氛围,掀起禁毒人民战争,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禁毒工作大格局,为全省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平安吉林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0500160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