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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9-01-24 09:26: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为进一步激发全省公安民警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斗志,进一步发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重大战果。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黎海滨出席发布会并作新闻发布。

  黎海滨首先代表省公安厅党委向广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一年来在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给予的深入采访、及时宣传、全面报道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一年来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号召,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多次就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多次听取扫黑除恶案件具体汇报,多次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扫黑除恶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投身扫黑除恶工作的热情和士气。

  黎海滨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展开凌厉攻势,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重大战果。截至12月31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439个。其中,涉黑团伙5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个,恶势力团伙28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57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492名,查扣涉案资金26.5亿元。

  黎海滨介绍,为全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刘金波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省公安厅先后在7次厅党委会上研究扫黑除恶工作,专门召开3次专项会议推进扫黑除恶工作,30余次听取各地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各地公安机关分别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管刑侦工作的副职领导为侦办案件专案组组长。公安机关其他班子成员和刑侦、经侦、治安、禁毒、户政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派出所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黎海滨表示,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多种平台,广泛动员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采取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印制手册等方式,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发动力度。省公安厅还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暂行办法,极大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揭发检举了大量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发现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黎海滨介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实行多警种合成作战,连续部署开展五大专项战役,对黑恶势力持续出重拳、下重手,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特别是在开展两次集中缉捕百日会战中,全省公安机关共抓获目标逃犯452名。其中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3名、B级逃犯5名。公安部公开通缉的9名涉黑逃犯、全省公开通缉的10名涉黑涉恶重点逃犯全部抓获到位,从中破获黑恶犯罪案件357起。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公安部还专门发来贺电予以祝贺。

  黎海滨介绍,省公安厅建立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三级汇报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案件侦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安部督办案件,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督促推动案件侦办工作。分管副厅长对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难题。省厅刑侦局长对在侦的涉黑案件,每半个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

  黎海滨指出,通过一年来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我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得到有效遏制,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公安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强的力度,把我省扫黑除恶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省公安厅刑侦局长岳喜田和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和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北方法制报、中国吉林网、腾讯新闻等20余家中省市直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公安机关十大涉黑典型案例——

  1、榆树市刘立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4月,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榆树市公安局历时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以刘立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目前,已抓获刘立军等涉案犯罪嫌疑人20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2亿元。经工作查明,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榆树市刘立军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后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以天诺小贷公司、天诺房产开发公司为依托,继续勾结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诈骗、强迫交易、故意杀人等犯罪手段欺压残害百姓,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武装部队公文印章罪、持有伪造发票罪、虚假诉讼罪、窝藏罪等。

  2、吉林市张永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3月至12月间,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在吉林市公安局配合下,通化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吉林市龙潭区以张永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抓捕张永福等犯罪嫌疑人31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3亿元。现已查明,该组织自1998年开始,利用家族势力操控基层政权达二十年之久。采取非法占地、虚构土地使用证等手段建起肉食鸡养殖厂,并以养殖公司为依托,招募刑满释解和两劳人员,采取威胁、殴打等多种手段,为非作歹。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拉拢腐蚀党政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继而变本加厉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串通投标罪、骗取贷款罪、非法采矿罪、盗窃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包庇罪等犯罪事实。

  3、敦化市肖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3月,在省公安厅的指挥和领导下,敦化市公安局历经3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了以肖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目前已抓获肖遥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0名,侦破刑事案件50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459万元。经查,该组织于2015年开始以敦化市乐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纠集有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层级分工,大肆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奸、窝藏、合同诈骗、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4、梨树县李学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在省公安厅指挥下,四平市、梨树县两级公安机关历经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长期盘踞在梨树县刘家馆镇以李学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抓获组织成员9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查处“保护伞”14人。破获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寻衅滋事、诈骗、非法占地、盗伐林木、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案件40余起,主犯李学华一审获刑25年。

  5、抚松县何昆霖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9月,省公安厅、白城市公安局、白山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何昆霖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经过4个月艰苦工作,成功打掉了盘踞在白山市抚松县近20年的涉黑犯罪组织,逮捕犯罪嫌疑人25名,查破刑事案件40余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初步查明,该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公务、非法拘禁、诈骗等11项罪名。

  6、东辽县刘敬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2月,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辽源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长期盘踞在东辽县安恕镇以刘敬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7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经查,该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盗伐林木罪。

  7、梨树县寇福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2月,在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梨树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以寇福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6人,扣押资产折合人民币60万元。经查,该组织涉嫌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

  8、白城市史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白城市公安局侦办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白城市史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查明,该组织涉嫌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等15项罪名。2018年10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史淼死刑,对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9、白城市张磊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6月,白城市公安局发动“闪电战”,出动全副武装特警,对镇赉县公安局主动发现的以张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先后3次实施最高等级抓捕,成功摧毁了长期盘踞在白城市镇赉县境内,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该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缴获猎枪8支,扣押资产折合人民币1800万元。经查,该组织涉嫌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私藏枪支罪等。

  10、长春市刘从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1月,长春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以刘从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抓获组织成员22人,破获违法犯罪案件23起,扣押资产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该团伙有组织的采用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对长春市东北亚粮油市场、水产市场、万通市场等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及相关区域中的豆制品经营,形成一定的非法控制,牟取非法利益。经查,该组织涉嫌组织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财罪、寻衅滋事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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