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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警方采取举措推进春节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5-02-25 10:02: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通化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广借媒体优势,大造宣传声势。积极协调电视台,利用主流媒体的宣传影响力,制作宣传片,发布信息报道;充分利用流动警务室、车站、楼宇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提示》和《公开信》等宣传材料,持续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

  设立宣传点,统一集中宣传。在各镇街人群密集的集市、商场设立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品,摆放宣传展板、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依托社区警务,做实做细宣传。印制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和《致全县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材料,组织民警深入街道、社区、村居、重点单位等,广泛发放、张贴。民警还深入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企业、商铺,与经营业主进行座谈,将《公开信》送到每一位经营负责人手中,并在经营场所张贴《安全提示》,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开展“打非”整治,促进宣传成效。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政策,动员群众积极同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查到底,形成打击非法制贩、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推进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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