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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多措并举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8-08-21 16:53: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防针对校车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严防校车和学生接送车交通事故发生,辉南县公安局深化“护校安园”行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组织开展校车隐患大排查。组织交警大队以及各派出所民警,对本辖区从事运送学生的校车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完善校车管理档案。特别是农村涉校车辆,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驾驶校车的驾驶人进行一次认真审查,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车辆,一律停运;同时,会同交通、安监部门对校车进行联合检查,对达不到通行条件、违规装载学生、违规携带散装汽油的校车坚决禁止上路行驶。  

  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相关部门主动会同教育、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逐一梳理检查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情况、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情况等,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对发现的治安乱点、交通乱象要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督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并建立经常性的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限期解决问题。  

  组织开展校车违法大整治。结合“护校安园”活动,详细掌握和认真研判本地校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校车安全和学生出行安全状况,落实专门勤务,坚决查处涉校车辆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对涉校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顶格处罚。同时,要严厉打击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大宣教。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督促校车学校、幼儿园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健全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并与校方一道组织学生、校车驾驶人、监护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拒绝搭乘两轮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等;教育校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驶,礼让三先,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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