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22时许,和龙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所长方松春接到辖区和安村村民报警:有两名村民在距和安村5公里远的林地干活时,在一土坑内发现类似炮弹的金属物体多个。得到这一线索后,方松春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向市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阚权进行了汇报。阚权听取汇报后立即指示:发现地点距和安村较远且位于比较偏僻的林地里,现在临近深夜,现场非常黑暗,不利于排查不明物体。请派出所确认发现者,确保无人接触不明物,等到天亮后再行处置。
次日4时许,由副局长阚权带队,治安大队大队长李福君、副大队长金虎、西城派出所所长方松春等人驱车80余公里到达和安村,详细了解了类似炮弹金属物体发现的过程和现场环境情况。到达现场后,民警们发现在一个土坑里隐约可见一部分金属物体露出地表,可以明显看出这些金属物体就是军用炮弹且保存完好。在确定非毒气细菌类炮弹后,民警们利用1个多小时的时间共挖出2枚六零炮弹、6枚手雷、1支手枪、3支步枪、2把军刺和1台发报机等物品,并及时进行安全转移,在最短时间内排除了这一重大治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