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家集体财产和银行员工人身安全不受侵害,柳河县公安局采取措施,全面做好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工作。
对全县各银行金融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并下达限期自查自纠工作通知书,要求各银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报告。通过自查自纠,让各单位能初步判明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前加以整改,有利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联合消防、银监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银行网点开展全面督导检查。以安全防范、消防为侧重点开展重点检查,针对乡镇营业网点开展随机抽查。
定期组织召开金融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对金融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保卫人员进行以会代训,提高了金融安保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同时,指导各金融单位组织进行防抢、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使这些单位的员工掌握了基本的处置流程、处置措施,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治安大队、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县金融机构、金融网点的醒目位置,张贴了“派出所民警提示”,以提高广大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