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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恢复护照按需申领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2-09-13 14:33: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9月12日,延边州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在省公安厅大力支持和延边州委、州政府4年的不懈努力下,公安部于今年8月末取消了延边暂缓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限制,延边公民今后办理护照,除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特殊地区外,一般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可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不再需要派出所意见或工作单位意见,办理护照的效率大大提高,公民不再为派出所意见和单位意见往返奔走。

  延边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李永学介绍,公安部于2002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大中城市推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必须经省公安厅呈报公安部检查验收合格,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出入境登记备案和通报备案系统”、“工作制度”、“窗口设置”、“人员配备”等14个方面达到公安部的标准。

  但是,由于过去延边公民在境外非法移民现象较多等原因,2004年,延边地区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7个暂缓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地区之一,这给延边公民带来极大不便,对于边境游资源丰富的延边起到了限制作用。对此,从2008年开始,延边州委、州政府和州公安局高度重视,把公民“按需申领”护照作为延边对外开放通道建设和“长吉图”开发开放的重点工作来抓,并多次到公安部和出入境管理局沟通协调。

  最终,历经4年的不懈努力,今年8月末,公安部取消了延边暂缓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限制,并经省公安厅验收后批准同意延边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

  同时,公安机关希望全州各族群众要珍惜“按需申领”护照所带来的便利,自觉遵纪守法,以自己真实身份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坚决杜绝以虚假身份或冒名顶替手段申办,一旦被发现,本人不仅不能办理证件,而且还要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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