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33起,无死伤,受灾9户,烧毁建筑2217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2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95.6%,死亡人数下降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95.8%。接警出动89起,其中扑救火灾33起,抢险救援48起;共出动人员810人次,出动车辆162辆次,共抢救群众97人次,抢救财产价值3232万元。
在火灾扑救中,到场实施处置33起,占火灾扑救起数的 100%;从处置形式上看,非责任区出动3起,出动人员15人次,出动车辆3辆次。在抢险救援战斗中,危化品事故3起,交通事故37起,救人5起,其他事故3起;共抢救群众89人,抢救财产价值3127万元。综合1月份全省火灾情况分析,全省公安消防部队火灾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实现了火灾形势和部队管理“双稳定”。特别是,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政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及除夕“零点行动”,强化执勤战备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队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400多台消防车上街巡勤,对除夕倒计时活动场所、节庆活动场所以及烟花集中燃放区域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派驻力量实施现场监护,死看死守,在全省广大官兵的共同努力下,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成立检查组2742个,检查单位21143个,发现隐患156387处,整改隐患150189处,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