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全省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2起,同比减少101起;死亡106人,同比减少47人;受伤212人,同比减少101人;财产损失358.18万元,同比减少95.88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
9月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增加。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3人。
2.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超速行驶3种违法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突出,引发事故85起,死亡33人,占死亡总数的31.13%。其中,违法占道行驶引发事故24起,同比增加6起,上升33.33%;超速行驶引发事故17起,同比增加2起,上升13.33%。
3.一般城市道路事故多。计76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5.84%,死亡29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7.35%。
4.部分时段事故较多。在18时~19时及22时~23时发生交通事故34起,死亡21人,占死亡总数的19.81%,同比增加5人,上升31.25%。
5.私用车辆事故多。发生事故122起,占事故起数的57.54%,死亡61人,占死亡总数的57.54%。
6.阴雨天事故明显增多。发生事故29起,同比增加15起,上升107.14%,死亡17人,占死亡人数的16.03%。其中雨天引发事故13起,同比增加9起,上升225.0%。
7.部分地区国道上事故死亡显著增加。发生事故44起,占事故起数的20.75%,死亡30人,占死亡总数的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