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全省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1起,同比减少36起;死亡116人,同比减少30人;受伤201人,同比减少64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起,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
11月份的交通事故有以下具体特点: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酒后驾驶这三种违法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突出,共造成事故76起,死亡31人,占死亡总数的26.72%。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58起,同比增加10起;违法占道行驶引发事故17起,同比增加12起;酒后驾驶引发事故10起,同比增加4起。一般城市道路上发生事故较多,为84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9.81%,死亡28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4.14%。11时~13时的时段死亡事故较多,共发生25起,同比增加10起,死亡12人,同比增加4人。
冰雪路面引发的事故多,共引发事故46起,同比增加21起,死亡19人,同比增加10人。雪天引发的死亡事故幅度增加明显,共发生事故13起,同比增加5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人。私用车事故多,共发生事故123起,占事故起数的58.29%,死亡74人,占死亡总数的6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