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相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只跑一次”改革升级版,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政“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公安厅
2018年9月1日
吉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政“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公安机关“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办事群众,制定如下措施:
1、城区分局户政大厅实行户籍业务“一窗通办”。打破户政大厅窗口和派出所“一一对应、按所办理”旧模式,派出所户籍窗口入驻城区分局户政大厅的统一变更为综合办事窗口,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的可在综合服务窗口“一窗通办”。
2、开通户籍证明省内异地办理业务。省内居民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的,可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到工作地、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3、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无需再次拍照。
4、开通居民身份证到期提醒和新办证件到证提醒服务。通过发送短信、推送微信提示信息等方式,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满的群众和证件已经制发的办证人发送居民身份证证件到期换领、领取发放提醒信息。
5、开通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信息网上查询业务。群众可通过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或拨打省公安厅(0431—82097295)电话查询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信息。
6、提供居民身份证邮递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群众可通过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或拨打(11183、11184、0431—82097295)电话查询居民身份证邮递进度。
7、驻村民警提供代办户籍、居民身份证服务。偏远农村派出所驻村民警可为群众提供代办户口以及身份证送证上门服务。
8、下放居住证制证权限。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居住证办证量大的县区公安局经申请授权,可直接制发居住证。
9、进一步压缩居住证制证时限。调整居住证制作流程,将居住证制证周期由法定的15天缩短为10天。
10、开辟居住证制证“绿色通道”。为办理入学报名、转院治疗、医保报销等紧急事宜的群众提供制证“绿色通道”服务,5天内完成居住证制作。